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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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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有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功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校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做出具体界定,这是的研究起点。一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做理论界定;二是明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明确其发展的特殊性与不同之处;三是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并没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又属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兼具两者的特点,应从两者的概念来阐述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
从字面意思来看,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是关于企业规模的概念,常见的英文翻译为Smallandmicroenterprises。小微企业这一名词先被中国经济学家郎咸平提出,他将小微企业划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种类型。对小微企业而言,国家政策有两个认定标准。一是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标准,该文件按照不同行业的特点,依据中小企业的人员数量、收入总额、资产总量等评价指标,把企业划分为中、小、微三种类型。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确定能够享受所得税政策的企业类型,按照该条例,小微企业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分别符合应税所得总额、人员总数、资产总量等标准的企业。
2011年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微型企业做了划分标准,主要是结合行业的特点,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来制定。根据《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额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的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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