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别名 |
活动现场拍摄 |
面向地区 |
活动总要指向一定的对象。对象有两种:①制约着活动的客观事物;②调节活动的客观事物的心理映象。离开对象的活动是不存在的。
活动总是由需要来推动的,人通过活动改变客体使其满足自身的需要。人对客观现实的积极反映、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都是通过活动而实现的。
通过活动,人认识周围世界,形成人的各种个性品质;反过来,活动本身又受人的心理、意识的调节。这种调节具有不同的水平。
随着科技的进步,拍摄也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符合大众化。拍摄比例、单机拍摄、拍摄角度、虚拟拍摄、动态拍摄、静态拍摄等等。夜景拍摄
现场摄影(photographyofcrimescene)定义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手段,部门有管辖权的司法的刑事技术部门。现场摄影(photographyofcrimescene)现场摄影是将案件发生的场所和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用摄影的方法客观、准确、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手段。国家标准GA/T117-1995对现场拍摄的受理权限作了如下规定:
案件发生后,有管辖权的司法的刑事技术部门承担案件现场的拍摄。其他任何、团体、部门或个人都无权拍摄。案件现场的拍摄由具有现场摄影、录像技术的刑事技术人员承担。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承担案件现场拍摄时应自行回避。回避条件应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方位摄影,概貌摄影,部位摄影,细目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