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过去指将事实或意见(包括诗文等)在报纸上发表。随着电子刊物的普及,登报更加广泛地代表将一切信息资料发布在传媒载体上的行为。
另外,登报还特指证件遗失证明等具有一定法律约束效力的公证行为。
效力
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1] 。
要素
一般包括五个要素:
1、挂失主体名称
2、丢失时间
3、丢失原因
4、丢失的物品
5、丢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