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北京/河北/天津/内蒙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服务项目 |
电力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承装修试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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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范围 |
立项阶段咨询 |
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咨询服务,新办四、五级,四升三,许可证年检,升级,续期等,如有需求请随时与我联系。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人数不少于1人;(各指防护、电缆、实验三个)
6、质检人1人以上,
7、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8、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0、许可申请条件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可以由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及管理人员、质检人员须专人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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