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非公募基金会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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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大厦二区2501
就在赵姐等人正在聚餐时,陆露接到了一个电话,那正是制片主任打来的。原来,这段时间陆露正在剧组里忙于赶写剧本,她现在其实正是从剧组里偷偷跑出来与赵姐会面的。制片主任发现她消失之后,颇是不高兴,便马上给她打来的电话。陆露接到电话后,只得连忙辞别了赵姐返回了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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