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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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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同环境保护部和工信部组织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批)》和《制定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于9月15日发布,并经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批)》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及微型计算机五类产品。
《通知》规定省级负责组织本辖区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的审核工作,制定审核工作方案,配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各级在开展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委托机构审核经费、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经费及其他相关经费开支,由各级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核定,切实保障开展审核工作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相关要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补贴审核指南》,对处理企业回收和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比对审核,确定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对处理企业不能提供材料证明的,或者有关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信息不一致且不能提供充分合理理由的,不予认可;对危险废物类拆解产物(如含铅玻璃、印刷电路板等)的处理情况,要核对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返还的转移联单,无接收单位返还转移联单的,不予认可。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地区各处理企业的审核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大国,许多产品都已到报废高峰期。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家电年均报废量约2.2亿台,每年增幅约16%。为此,中国已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回收拆解体系,但也应看到,回收规模小、回收价格不透明、渠道不畅通、私拆屡禁不止等行业难题仍然存在。
“变废为宝”,关键要转变思路。近年中国修订通过循环经济促进法、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要求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生产端,应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承担好环境责任。在消费端,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环保意识,另一方面要关注消费者关切,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保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全过程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北京市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回收经营者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举措无疑开了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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