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国内旅行社需要哪些要求
服务项目 |
国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注册,国内旅行社成立 |
面向地区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立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对公司有什么要求办理流程?
在北京成立国内旅行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吕向海 l58、1O55、75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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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有3个北京导游证
(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金。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金:
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旅游工作部门申请批准。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符合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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