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张经理I76OO66O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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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四)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现我公司受客户委托转让一家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科技公司。网文经营范围: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附图片提供参考。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CBD万达广场2号楼1202室
联系电话:I76OO66O839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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