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拆迁律师,工厂拆迁补偿条例,拆迁维权找来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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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拆迁律师,工厂拆迁补偿条例,拆迁维权找来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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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省《河南省人民关于安阳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3】701号)和安阳市人民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3】第8号,北关区人民会同有关部门,经对被征收土地村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复核,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按照《安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03]83号)的要求,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用途。
平原路与BH13号路交叉口东北角,商服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村及面积
北关区彰北街道办事处西漳涧村集体土地45.936亩(其中耕地43.808亩),安阳市纺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缑家垒村集体土地52.390亩(其中耕地47.354亩),黄家营村18.790亩(其中耕地18.790亩)
三、补偿安置费用
1、西漳涧、缑家垒、黄家营:1000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2000元/亩;
3、地上附着物标准:按照安阳市人民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四、将征地补偿费全部支付给彰北街道办事处和安阳市纺织产业集聚区,由办事处和管委会兑付至各村村委会,村委会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五、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联系人:杨保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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