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兴区非京籍幼升小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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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可结合各自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一、审核证件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簿。
4.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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