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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涉及饮用水批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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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水产品:
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其含义是: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
二.涉水产品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T5750)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336号)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卫法监发〔2001〕254)
涉水产品分类
1、输配水设备
(一)管材、管件。
(二)蓄水容器。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
(四)饮水机。
(五)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
2、防护材料
(一)环氧树脂涂料。
(二)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
(三)丙烯酸树脂涂料。
(四)聚氨酯涂料。
3、水处理材料
活性炭、活性氧化铝、陶瓷、分子筛(沸石)、锰沙、铜锌合金(KDF)、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碘树脂等及其组件。
4、化学处理剂
(一)絮凝剂、助凝剂。
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羟基氯化铝)、硫酸铁、硫酸亚铁、氯化铁、氯化铝、硫酸铝(明矾)、聚丙烯酰胺、硅酸钠(水玻璃)及其复配产品。
(二)阻垢剂。
磷酸盐类、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
(三)消毒剂。
次氯酸钠、二氧化氯、高锰酸钾、过氧化氢。
纯净水设备
卫生要求
1 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
1.1 材料及部件要求
纯净水处理器中与水接触材料,包括成型部件及水处理材料应符合GB/T 17219的要求。
1.2 化学处理剂要求
在水处理过程中,纯净水处理器中添加的化学处理剂应符合GB/T 17218的要求。
1.3 整机卫生要求
a)纯净水处理器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GB/T 30307的相关要求;
2、额定总净水量
在纯净水处理器的出水水质和对规定的污染物的净化效率符合GB/T 30307的条件下,额定总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纯净水设备使用性能
1累积净水量
累积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2 净水流量
净水流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3 脱盐率
反渗透净水器
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小于90%。
纳滤净水器
a)对硫酸镁去除率不应小于90%;
b)且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大于75%。
取向硬聚氯乙烯管材(PVC-O管材):因受双向拉伸等作用而使分子链沿管材轴向和环向呈一定程度有序排列的硬聚氯乙烯管材。
1、坯管材料
生产坯管的材料应为硬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混配料应以PVC树脂为主,加人必要的助剂,助剂应分散均匀。不应使用含铅助剂。
PVC树脂的应符合GB/T5761的规定,且K值不应小于64。管材涉及饮用水应用时,PVC树脂的氯乙烯单体(VCM)含量应小于1 mg/kg.
2、回用料
允许少量使用本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来的回用料和回收料。
聚氯化铝检测规则
1.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氧化铝(Al2O3)、盐基度、铁(Fe)、水不溶物.pH值应逐批检验。
2.若需判定每批聚氯化铝的混凝性能,参见附录A。
3.每批产品液体应不超过200t,固体应不超过60t。
4.按GB/T 6678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5.液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深入桶内,从上、中、下部位采样量不少于100 mL。将所采样品混匀,从中取出约800 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6.贮罐装运的液体产品采样时,应用采样器从罐的上、中、下部位采样。每个部位采样量不少于250 mL.将所采样品混匀,取出约800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7.固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垂直插人到袋深的四分之三处采样,每袋所采样品不少于100g。将所采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8.在密封的样品瓶上粘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保存3个月备查。
9.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10.检验结果中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饮水机净水器分类
净水器按主要水处理功能分为:
a)软化净水器(R):具有软化功能的净水器;
b)纯水净水器(C):能够提供饮用纯净水的净水器;
C)矿化净水器(K):具有矿化功能的净水器;
d)电解水器(D):通过电解方式提供碱性水和酸性水的净水器;
e)杀除菌净水器(S):通过臭氧、紫外线或化学处理剂杀灭进水中致病微牛物的净水器;
f)其他净水器(Q):除上述种类之外的净水器。
PC聚碳酸酯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1、标志
1.1 PC罐上应有明显材质标志,标志符合GB/T16288要求。
1.2 包装盒、袋上至少标识有:
a)标称容量;
b) 产品材质、标称质量、尺寸(外径和高度);
c)生产日期,以年、月表示;
d) 可循环使用标志;
e)生产厂名称。
1.3 每批次产品应附有合格证,标签或包装上应至少标明:
a)产品名称;
b) 标称容量;
c)数量;
d) 生产日期,以年、月表示;
e)本文件编号;
f) 厂名厂址;
g)检验员代号。
2、包装
2.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要求。
2.2 每只PC罐应用食品级的聚乙烯或聚丙烯薄膜袋作为内包装,用的大塑料薄膜袋或其他的材料作为外包装。
3、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撞击与机械损伤,运输车辆应清洁,避免与有腐蚀、污染物体共运。
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无腐蚀、的库房内,贮存期限自生产日期起二年。
聚碳酸酯(PC)饮水罐需要进行涉水卫生安全检测,由具备CMA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聚乙烯(PE)管件材料要求
1、聚乙烯混配料
生产管件应使用PE80或PE100级混配料,混配料应符合GB/T 13663.1-2017的要求。
2、聚乙烯混配料的分级和命名
聚乙烯混配料应按GB/T18475中规定的小要求强度(MRS)进行分级和命名。
小要求强度(MRS)以管材形式测定并外推得出。应按GB/T18252测试混配料的长期静液压强度,压力试验在至少三个温度下进行,其中两个温度固定为20 ℃和80℃,第三个温度可以在30℃至70℃间自由选择,以确定20℃、50年置信下限(σLPL),从20 C、50年的置信下限(σLPL)外推MRS值。
注:国际上一般采用ISO9080和ISO12162对聚乙烯混配料进行分级和命名,ISO9080和ISO12162分别对应GB/T 18252和GB/T 18475。
不允许80℃回归曲线在5000h前(t<5000h)出现拐点。
混配料制造商应提供符合分级和命名的级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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