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出口退税,北京公司出口退税,北京公司退税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出口贸易退(免)税,通称进出口退税,其基本上含意就是指对出口商品退回其在我国生产制造和流动阶段具体交纳的产品税、所得税、增值税和尤其所得税。出口贸易出口退税规章制度,是一个中国税收的关键构成部分。
主要是根据退回出口贸易的中国已缴税款来均衡中国商品的负税,使我国设备以未含税成本费进到国外市场,与国外产品在相同条件下开展市场竞争,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张外贸出口。1985年3月,办公厅宣布颁布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要求从1985年4月1日起推行对出口贸易出口退税现行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创新,了已经有退回产品税、所得税、消费税的进出口退税管理条例,创建了以新的所得税、消费税规章制度为基本的出口商品退(免)税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