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基金会 |
面向地区 |
成立条件、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1、基金会成员: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1个秘书长,3个理事,1个监事。
2、备案表所有基金会成员需填写完整,(详见文件:基金会备案表 模板)表中《本人主要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从后一所毕业学校至今的工作经历。
3、基金会所有成员均在70周岁以内且不能是、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曾任职或退休人员。
4、按照模板中要求填写《调查表》(详见文件:基金会设立登记情况调查表 模板)和《可行性报告》(详见文件:基金会可行性报告 模板)
5、提供人事档案证明且盖人才市场的章(一般来说档案在籍贯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存放)。
6、理事长和监事简历的后一个单位是北京的单位。
7、产权证、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禁止用途显示:住宅,如果是商品房但是用途显示为住宅也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