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文物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在区域 |
京津冀地区 |
文物商店设立许可:
目标和范围:
办理条件:
注册资金200多万元; 2、
文物保护的地点,设施和技术条件; 4、
行政程序:
公示模式:
申请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名称,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员工职称证书,营业地点地址等资料法律法规规定。
代理设立:文物商店、文物拍卖、文物鉴定、寄卖行等各类特殊企业。
另有~~ 各类企业转让资源,公司干净,没有债务问题。
凡设立不对外销售的地、市文物商店或收购站,须经省、市、自治区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备案。
凡设立对外销售的外宾门市部,应经省、市、自治区文物(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请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批准。
所有文物商业网点的设立,均由省、市、自治区文物商店向中国文物商店总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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