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道路运输,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代办,公司注册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朝阳区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不成功退全款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受理——审查(初审——复审)——审定——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编号“行政许可(服务)受理章”的《受理通知书》,并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负责人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初审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编号“行政许可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编号“行政许可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申办人材料为即时,受理人员录入信息为1个工作日)
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及能对其相关经营者产生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企业自有营运客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北京市各个区《道路运输许可证》行政服务交通分中心运政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作出处理:(1)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开州区运管所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最近来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