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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报

更新时间:2024-05-06 11:04:23 编号:051k31o4k5d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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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是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

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二条 发明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权和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权人应当自被授予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权的。
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 自行政部门公告授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复审会宣告该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复审会对宣告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权人。宣告权无效的决定,由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复审会宣告权无效或者维持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权无效前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实施许可合同和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侵权赔偿金、使用费、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如果有需要进行实用新型资产评估的读者,可以咨询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评估人才,拆迁评估师和房屋和企业拆迁律师,现有十多位拥有在资产评估、拆迁法律、征地拆迁、企业重组合并收购等领域10年以上经验的人才,同时本司与全国多家评估机构、拆迁法律咨询律师、征收拆迁办、以及评估院所合作,以便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从成立至今我司已经服务了全国几千家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我们有着丰富的房屋、厂房、园林、评估、企业拆迁等评估经验,同时为广大被拆迁户做过评估,通过我们的评估以实现了大多数客户的预期目标。

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申请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申请是否具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实用新型申请是否明显属于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法第三十一条款、第三十三条、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权的;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3、授权阶段:(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证书。(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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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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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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