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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之火海淀区办理的旅馆卫生许可证可以过户吗
卫生许可证办理如下:
办理资料:
1、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2、卫生负责人身份证相片。
3、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文件(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平面图。
6、卫生制度。
7、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当地卫生局规定为准)。
8、申请表格(卫生局领取)。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
办理地点:当地卫生局。
3、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 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卫生许可证复印。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一)许可申请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4.公共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5.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标明周边环境、有源,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等)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设备清单(标明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6.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包括《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名称或所配备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姓名,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方式,危害健康事故处置办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的书面材料。
10.清洗、消毒卫生设施、设备清单(公用物品委托洗涤消毒的,提供委托协议和被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请游泳池项目的单位,需提交近期池水消毒记录和医务人员资质证件(包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聘用证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机构出具的清洗记录与清洗影像资料。
12.配备的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
1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须进行消防验收的机构提供)。
注:
①申报材料内容应当真实,完整,表格不得空项,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须双面打印,内容可打印或手工填写。
②申报材料第2、3、4、6、7、9、10、11、12、13项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原件不需装订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注明复印件的只提供复印件即可)。
③申报材料应装订整齐,一式两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其它。
④申报材料中除明确标明需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以外,申请单位还应在材料上加盖2处以上的骑缝公章或法人签名。
变更
1.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需要变更事项及证明材料(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交合法变更手续、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变更名称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路名或门牌号变更(机构位置不变)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3.所持有的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单位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注:
①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须双面打印,内容可打印或手工填写。
②变更材料第2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
延续、复核
1.延续、复核申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4.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标明周边环境、有源,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等)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标明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5.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
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6.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单位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注:
①机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复核。
②材料第3、5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
补证
1.补证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遗失补办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挂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挂失声明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卫生许可证号等)。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注:材料第3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