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内容监理公司合作合作方式监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分公司合作细则监理综合加盟合作范围全国
审核支付申请文件完整性: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其是否包含已完工程量报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费用计算明细等必要文件资料,确保支付申请文件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审查已完工程质量与合同履行情况:在审核支付申请时,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控制等)。对于质量不合格或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部分,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申请支付。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救援与抢险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化。

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准备、施工机械设备与材料准备、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等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
签发开工令:经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均已就绪,且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批准施工单位正式开工。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投资控制情况、本月监理工作小结、下月监理工作计划等。监理月报应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分析客观,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在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造成的损失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一般每周或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分析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各方关系、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等。
根据工程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特定问题,如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处理、安全隐患整改等。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接收建设单位委托,签订监理合同。
组建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
熟悉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项目管理人员资格。
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
检查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包括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搭建、施工用水用电等。
召开次工地会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