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申请材料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成立民办研究院流程:
-申请人应出具: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信息证明;
(六)章程草案;
(七)其他申请需要的材料。
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材料目录:
1、关于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申请成立的目的、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筹备的基本情况);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证明或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7、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8、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Yinhang账号备案表;
10、授权委托书;
11、举办单位法人证书、举办者身份信息证明。
民办非企业研究院办理时间:60个工作日内民政给出受理与否决定,受理后办理时间为30-35个工作日,部分类别15个工作日左右。
咨询代办理非营利性民办企业研究院需提供:
1.企业研究方向(越详细越好);
2.公司草案(暂无可表述清楚);
3.注册区域(如丰台,海淀,朝阳等);
4.主管业务单位(若明确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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